海南省澄迈县发布光伏发电新政: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严格落实土地使用规定
来源:光伏100
近日,海南省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为该县的光伏发电产业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
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户用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固定建(构)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整村推进的复合型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受并网指标限制,项目进行线上备案后即可实施。
同时,对于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光伏项目,可依照土地征收规定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光伏方阵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用地单位需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土地权利主体、属地镇政府签订用地与补偿协议,并报县资规局备案。为避免新增土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集中式光伏项目需严格执行“省、县、镇”三级审核制度。未经批准,任何村集体不得与企业签订集中式光伏开发合作协议。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澄迈县光伏发电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土地使用规定,确保光伏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原文如下:
来源:澄迈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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