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用、工商业光伏安全不属于国家能源局监管

来源:光伏100

最近,有用户就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的职责问题向国家能源局提出疑问。对此,国家能源局安全司作出回应,明确指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电力企业的电力运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电力工程质量安全、电力应急、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和电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

 

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是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对象,而户用光伏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不在此范围内。对于农光互补、林光互补、草光互补等项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集中式光伏电站来进行区分。

特别声明:本文中出现的商标及图像版权属于其合法持有人,只供传递信息之用,非商务用途,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差错或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TAGS: 光伏资讯 光伏 国家能源局 光伏监管
编辑:光伏100
上一条: 没有了
下一条: 没有了
相关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