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市提高光伏用地补偿标准
来源:光伏100
1月18日,云南宣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热水光伏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补充公告。
公告中明确,该项目涉及征收土地的范围涵盖宣威市热水镇陡沟村民委员会和响宗村民委员会。对于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宣威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II区片的统一标准执行。具体来说,旱地的补偿标准为76.0500万元/公顷,草地为45.63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为76.050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为38.0250万元/公顷。
与原先的补偿标准相比,旱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均有所增加,分别增加了0.1500万元/公顷、0.0900万元/公顷、0.1500万元/公顷和0.0750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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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光伏100